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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遇“馅饼”擦亮双眼,办社保急不可“代”

开栏语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年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平安喜乐和社会发展的健康稳定。市五中法院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从近几年审判实践中选取四个典型案例,制作成以案普法宣传漫画,以期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关注老年人财产安全、守护老年人钱袋子的法律意识。



故事一:以代办社保名义实施诈骗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龚一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四千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社保代办不可信,正规渠道去办理;

转账身份要核实,政策法规勤学习。


本故事改编自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吴德倫“代办社保”诈骗案和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陈玉清“代办社保”诈骗案。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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